50年代初罗瑟·瑞夫斯, 提出USP理论,要求向消费者说一个“独特的销售主张”, ,简称USP理论。
USP理论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每个广告不仅靠文字或图象,还要对消费者提出一个建议,即买本产品将得到的明确利益;
二是这一建议一定是该品牌独具的,是竞争品牌不能提出或不曾提出的;
三是这一建议必须具有足够力量吸引、感动广大消费者,招徕新顾客购买你的东西。
简单的说USP就是:独特销售理论,也就是给产品一个买点或恰当的定位。
USP理论策略的由来:
1969年:定位——创造新的差异赢取市场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中,如何创造出与对手有别的差异是公司营销中的一大焦点,营销大师先后提出了三种有效的理论和策略。70年代的定位论,不仅以更大的创意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而且成为整个营销活动的战略制高点,是决定诸多策略的出发点和依据·50年代——产品时代:50年代初雷斯提出USP理论,要求向消费者说一个“独特的销售主张”( ),而且这个主张是竞争者所没法做到的。但到了50年代末60年代初,随着科技进步,各种替代品和仿制品不断涌现,寻找USP变得愈益困难·60年代——形象时代:大卫·奥格威提出品牌形象论,认为在产品功能利益点越来越小的情况下,奥格威的形象论认为消费者购买时看重的是实质与心理利益之和,而形象化的品牌就是带来品牌的心理利益。在此理论指导下,奥格威成功策划了劳斯莱斯汽车、哈撒韦衬衫等国际知名品牌,随之广告界刮起了“品牌形象论”的旋风。 70年代——定位时代:1969年两位美国年青人特劳特和里斯(Trout·J & Rise·A)提出定位论();1979年出版专著《定位:攻心之战》。定位论强调随着竞争激化,同质化、相似化的日益严重,所以需要创造心理差异、个性差异。主张从传播对象(消费者)角度出发,由外向内在传播对象心目中占据一个有利位置。而要由外向内,就需要研究了解消费者的所思所想,通过调研寻找到一个独特的市场位置。 1996年,特劳特等(Trout·J &·S)又发表了《新定位论》一书,提出了消费者的五种“心”思(思考模式),并重点研究了“再定位”(),实现了超越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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