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不少普法活动和集中教育,但在走访社区矫正对象过程中,发现有的社区矫正对象对缓刑一知半解,有的甚至说判这么长要上诉之类的话。社区矫正对象有四类: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管制。今天以“社区矫正对象张某犯盗窃罪,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半,并处罚金五千元”为例,重点普法一下缓刑;同时,讲一下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管制的理解。
“缓”字有延缓、推迟之意。顾名思义,缓刑是指延缓、推迟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刑罚。只有拘役和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才有可能被判处缓刑,在人民法院判决时,都要对缓刑设定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有长有短,最短的只有两个月,最长的达五年。缓刑考验期时间长短的确定,主要依据量刑,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确定。但缓刑考验期时间长短的确定有一个特点,就是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不短于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时间,比如拘役两个月,缓刑考验期至少是两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至少是六个月。这就是一些社区矫正对象搞不明白明明有期徒刑是八个月,为什么司法所、社区矫正机构要监管张某一年半的原因。
司法所、社区矫正机构对处在缓刑考验期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开展日常考核;社区矫正对象不重新违法犯罪,考察合格,可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缓刑考验期内张某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缓刑就会被撤销,最后被执行原判的八个月有期徒刑。如果缓刑考验期内张某重新犯罪,缓刑就会被撤销,新罪加旧罪合并执行刑罚。
假释,有“假装释放”之意。罪犯钱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在监狱已经执行六年,刑期执行一半,如果钱某在监狱表现很好,符合假释规定,就有可能被“假装释放”,成为社区矫正对象。假释后,剩余的六年里,钱某积极配合司法所、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教育,顺利通过考核、考察,不重新违法犯罪,钱某就不需要再蹲监狱了。
暂予监外执行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犯重病被保外就医人员,一类是因怀孕哺乳被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这两类都是社区矫正对象。保外就医人员病情期间,定期报告病情,在指定医院每季度一复查;得以保外就医的病情消失后,若刑期没有结束,应予收监执行。怀孕哺乳的暂予监外执行人员主要是女性,一般暂予监外执行期限为产后一年,哺乳期结束后,若刑期没有结束,应予收监执行。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在判刑时用的较少。对被判处管制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和被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一样。管制不同于缓刑的是,缓刑可以撤销,管制不能撤销,违反法律规定的管制对象以社区矫正训诫、警告、治安管理处罚、合并执行等方式接受处罚。
免责声明: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在【本页面底部评论留言】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