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
,一门诊统筹
2023年1月1日起,在职和退休人员年度起付标准分别调整到500元、300元。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在职和退休人员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90%;在一、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在职和退休人员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8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在职和退休人员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0%、70%。一个年度内,在职和退休人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0元。
(二)住院
1.职工基本医保对于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在职(含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含退职人员)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护理院)分别为97%、98%;二级医疗机构分别为95%、97%;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90%、95%。
2.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职工基本医保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
城镇居民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
保障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正常缴纳医保且不在待遇等待期内
待遇标准:
(1)社区医院报销比例50%
(2)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40%,未经定点社区医院转诊直接前往其他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减半。
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内,按上述比例报销
更多报销比例详情:无锡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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