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3月以来,天津海关加贸保税业务集中审核中心,以下简称“审核中心”积极开展金关工程,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金二系统”推广应用工作,不断简化作业手续,提升海关审核效率。截至日前,企业已在“金二系统”中设立加工贸易电子化手册,以下简称手册2000余份,加工贸易账册,以下简称账册104份。在金二系统知识问答第一期中,我们对如何从新系统中开展业务进行了介绍。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海关总署以及天津海关推出了多项帮扶加工贸易企业措施,在本期中我们将企业咨询较多的共性问题和相关政策进行了汇总,供企业参考。
Q1
手册设立,变更时,是否要求企业事先建立备案资料库?
A1
在手册设立,变更时,海关不再要求企业申报备案资料库,由企业直接向海关申报手册设立,变更数据,系统予以自动审核通过或转人工审核处置。
Q2
如果手册同时涉及“限制类保证金”和“风险类保证金”,海关如何征收?
A2
对同时涉及“限制类保证金”和“风险类保证金”的加工贸易手册,系统自动判定首先收取“限制类保证金”,对“风险类保证金”金额超过“限制类保证金”金额的,仅对差额部分再开设“风险类担保金”征收单。
Q3
加工贸易企业因延迟复工造成的手,账册超过有效期的,是否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A3
加工贸易企业,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加贸企业因延迟复工造成的手,账册超过有效期的,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对材料不齐全的可以允许企业事后补充有关材料。加工贸易手,账册超过核销报核期限申报核销的,海关允许企业在办理手,账册延期后申报核销手续。
Q4
疫情期间海关是否可以取消加工贸易部分业务风险担保?
A4
加工贸易企业办理手册两次及两次以上延期手续的,海关不再征收风险担保金,保函。取消企业办理余料结转手续需征收风险担保金的相关规定,对同一经营企业申报将剩余料件结转另一加工企业的、剩余料件转出金额达到加工贸易合同项下实际进口料件总额50%及以上的,海关不再征收风险类担保金,保函。
Q5
金二系统中如何申报手册余料结转业务?
A5
余料结转一次申报,不再征收风险担保金。企业通过金二系统办理加工贸易余料结转业务时,不再向海关申报《余料结转申报表》,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海关申报保税核注清单办理余料结转手续,实现企业余料结转一次申报。
Q6
金二系统中如何申报手册料件内销与边角料内销?
A6
企业通过金二系统办理加工贸易货物内销业务时,直接通过保税核注清单生成内销征税报关单,并办理内销征税手续,不再向海关申报《内销征税联系单》。
审核中心负责金二系统中的手册内销保税核注清单,保税料件以及边角料的内销核注清单备案、修改、删除业务。企业通过金二系统报送核注清单的备案、修改、删除申请,并附随上传相关说明材料,审核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Q7
疫情期间,如何缴纳手册中保税货物,即保税料件内销的缓税利息?
A7
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55号公告,自2020年 4月15日至 2020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Q8
企业在报核金二系统手册后,核注清单核扣无异常,且实际无剩余保税料件,为什么在系统电子数据中存在剩余保税料件数量?
A8
出现此问题的原因在于:企业报核的部分核注清单在表体中的“单耗版本号”栏目申报与正常核注清单中“单耗版本号”不一致,导致系统在从成品数量折算消耗料件数量环节无法计算。
企业可登陆单一窗口,自行将不参与折算的核注清单中的“单耗版本号”修改为与已成功折算的核注清单中的“单耗版本号”,再次发送报核即可。
Q9
如何办理成品退换业务?
A9
成品退换分“来料成品退换(4400)”和“进料成品退换(4600)”。成品退换时,应先按“来料成品退换”或“进料成品退换”方式进口原已出口的不符合品质、规格要求的成品,再出口品质、规格符合要求的成品。同一手(帐)册的成品退换申报的进出口监管方式应当对应,数量、金额应当一致。
成品退换过程中用于加工、维修或更换的料件,企业应按如下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一)一般贸易征税进口或国内采购;
(二)保税料件用于成品退换的,不纳入工艺性损耗。
对成品退换下的废、旧料件,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通过一般贸易征税进口或国内采购替换的,由企业自行处置;
(二)通过保税料件替换的,由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111号,经海关总署令2018年243号-3修订)的相关规定办理。
以“成品退换”方式进口原已出口的成品原则上应全部复运出口,确实不能出口的,由企业按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111号,海关总署令2018年243号-3修订相关规定办理。
对已经核销的手(帐)册项下的出口成品,退换时不得按照“成品退换”方式进行申报。
Q10
在金二系统中如何申报不作价设备手册核销?
A10
企业通过金二系统办理不作价设备手册设立等各项手续,根据规范申报要求上传随附单证进行在线申报。
对于监管期限已满的不作价设备,企业不再向海关提交书面申请等纸质单证,通过申报监管方式为“BBBB”的设备解除监管专用保税核注清单,向主管海关办理设备解除监管手续。保税核注清单审核通过后,企业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解除监管证明。
不作价设备监管期限未满,企业申请提前解除监管的,由企业根据现有规定办理复运出境或内销手续。
Q11
企业在金二系统办理账册货物内销手续的注意事项?
A11
1、企业通过金二系统办理加工贸易货物内销业务时,直接通过保税核注清单生成内销征税报关单,并办理内销征税手续,不再向海关申报《内销征税联系单》。
2、符合条件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的加工贸易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对上月内销情况进行保税核注清单及报关单的集中申报,但集中申报不得超过账册有效期或核销截止日期,且不得跨年申报。
Q12
企业在金二系统办理账册货物深加工结转手续的注意事项?
A12
1、海关对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业务不再进行事前审核。企业通过金二系统办理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业务时,不再向海关申报《深加工结转申报表》和收发货记录,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海关申报保税核注清单及报关单办理结转手续,实现企业深加工结转一次申报、收发货记录自行留存备查。
2、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对上月深加工结转情况进行保税核注清单及报关单的集中申报,但集中申报不得超过账册有效期或核销截止日期,且不得跨年申报。
上期回顾:金关工程,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问答,电子化手册篇
供稿单位:企业管理和稽查处、西青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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